东吴期货火车头五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适当性说明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8/5/3 13:20:58 阅读:34982
东吴期货火车头五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适当性说明
尊敬的客户:
根据2017年7月1日起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要求,我司将采用新的适当性评估标准。
火车头五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原评估的“风险级别为高风险级别、适用人群为积极型人群”,等同对应为我司新的适当性评估标准的“风险级别为R3级、适用人群为C3、C4、C5级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
特此说明。
东吴期货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