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期货有限公司关于东吴期货聚鑫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自有资金认购说明
尊敬的资产委托人:
您好!
根据《东吴期货聚鑫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第四十二条,管理人以自有资金认购《东吴期货聚鑫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人民币500万元,认购比例未超过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东吴期货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