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吴期货开拓者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自有资金认购说明
尊敬的资产委托人:
您好!
根据《东吴期货开拓者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第四十三条,管理人以自有资金认购《东吴期货开拓者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人民币290万元,认购比例未超过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东吴期货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